本报阿克苏讯 (记者 刘红文 通讯员 洪且木) 记者7月26日从地区财政局了解到,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地区财政局已将地区本级各单位保存期满的财政票据存根按规定程序进行了统一销毁。 此次销毁的票据是保管期限5年以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统一票据、收款收据、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专用收据等各类财政票据15.27万本。财政票据统一销毁工作在自治区票据中心负责人的监督下统一进行,销毁的票据涉及地区本级机关事业单位118家。